趙陵江
手頭有一則剪報,題為《魯迅一生掙多少錢?——文化人經(jīng)濟生活》〔1〕,作者是陳明遠先生。陳先生在該文中替魯迅算了一回賬,計算出魯迅一生所掙的錢相當于今三百九十二萬元,并提出了“離開了錢的魯迅不是真正的魯迅,更不是完整的魯迅”這樣一個雖然浮淺卻不乏新意的命題。實話實說,我很喜歡這篇文章,但對于該文提出的“魯迅后期(上海時期)完全是自由撰稿人的身分”的論點卻不敢茍同。魯迅后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分嗎?這是憑空立論,戲說歷史。后期,通常是從魯迅定居上海開始算起的,那么,我們就先來看看該時期魯迅的真實情況吧。
1927年10月初,魯迅從廣州抵達上海。離粵前夕,曾致信翟永坤云:“中山大學的一切職務,我于三月間早已辭去了,在此已閑住了六個月,現(xiàn)在是肚子餓而頭昏……我先到上海,無非是想尋一點飯。”〔2〕然而到滬之后,很快感到這上海灘上的飯碗并不好尋,居大不易。做學問么,沒有參考書;寫小說么,缺乏相關的生活積累;教書么,不感興趣;回北平么?有這個念頭,但又顧慮重重?啃列量嗫嗯栏褡、編刊物所得的收入,實屬杯水車薪,根本不足以養(yǎng)家糊口。此時期的魯迅,思想處于“彷徨”狀態(tài),經(jīng)濟上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。這并不奇怪,因為“生計問題”從來就不是阿q們的“專利”。處于失業(yè)狀態(tài)的魯迅日益焦慮,其焦慮之情在當時給江紹原的一封信中留下了真實的記錄:“然則不得已,只好弄弄文學書,待收得版稅時,本也緩不濟急,不過除此以外,另外也沒有好辦法,F(xiàn)在是專要人性命的時候,倘想平平穩(wěn)穩(wěn)地吃一口飯,真是困難極了。我想用用功,而終于不能,忙得很,而這忙是于自己沒有益處的。”〔3〕
然而,正應了咱們中國“天無絕人之路”這句老話,正當魯迅在上海因失業(yè)而弄得心力交瘁之際,大救星從天而降,老上司兼紹興老鄉(xiāng)蔡元培先生又一次(上一次是在1912年)救助了他。1927年12月,經(jīng)魯迅摯友許壽裳的牽線幫忙,時為國民黨要員兼任中央監(jiān)察院院長、大學院(教育部前身)院長的蔡元培為魯迅和江紹原安排了一個“大學院特約撰述員”的掛名閑差,月薪三百元大洋(實為干薪,光拿錢而不必做事)。大學院的薪水“定期支付四十九個月之久,未曾拖欠,共計一萬四千七百元大洋,折合黃金四百九十兩”。(陳明遠語)這里還有一個很重要也很有意思的插曲,我們不妨順便提上一筆。當年魯迅在通過許壽裳獲知蔡元培已口頭表示要聘其為“特約撰述員”的消息之后,曾先后在給江紹原、章廷謙的幾封信中就“飯碗問題”談了自己的看法,歸納起來無非兩層意思,一是反復表示對該飯碗實在不太“感冒”,二是對曾被尊為前輩的蔡元培多有微詞。七八十年后當我們翻讀這幾封信時,真是覺得意趣盎然。這年10月21日,魯迅致信江紹原云:“季弗(按,許壽裳字季弗)有信來,先以奉聞。我想此事與兄相宜,因為與人斗爭之事較少,但不知薪水可真拿得到否耳!薄4〕“與兄相宜”四字妙甚,難道“特約撰述員”這一美差于“弟”(自己)便不相宜?讀魯迅這幾句話,我總覺得有一種怪怪的味道。又十天之后,復致信江紹原云:“季弗所談事迄今無后文,但即有后文,我亦不想去吃,我對于該方面的感覺,只覺得氣悶之至不可耐。”〔5〕口頭上明確表示不想去端大學院的飯碗。又七天之后,致信章廷謙云:“季弗本云南京將聘紹原(按,此處顯然省略了“與我”二字),而迄今無續(xù)來消息,豈蔡公此說所以敷衍季弗者歟,但其實即來聘,亦無聊!薄6〕在對蔡元培的人格表示懷疑的同時,仍不忘發(fā)一通“誰稀罕你那碗飯”的豪語。又一個月之后,也就是蔡元培的聘書送達的前十幾天,盼聘書盼得焦躁不安的魯迅,實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怨氣,在致章廷謙的又一封信中,盡情地發(fā)泄了對蔡元培的不滿:“太史之類,不過傀儡,其實是不在話下的,他們的話聽了與否,不成問題,我以為該太史在中國無可為。”〔7〕(按,“太史”指蔡元培,舊時稱翰林公為“太史”,蔡系清末翰林)魯迅不愧學過師爺筆法,僅僅一個“類”字,便境界全出,使得自己對于蔡元培的鄙夷之情躍然紙上了。
有人說,魯迅的書簡均是很好的文章,此言不假,只不過我有一個問題百思不解:既然盼大學院的聘書如大旱之望云霓,為什么又要屢出豪言,表面上故作清高之態(tài)?既然視蔡太史為不屑一顧的政治傀儡(這一看法于1927年前后的蔡元培來說本來不無洞見)、言而無信的小人,但為什么又一門心思要到“傀儡”門下去當食客,總嫌人家的聘書來得慢?平心而論,不管是講新道德還是舊道德,我對于魯迅當年面對大學院的飯碗所表現(xiàn)出來的為人處世的心態(tài)與作派實在不敢恭維。透過上述幾封書信,人們真的可以在某種程度上“走近魯迅”,發(fā)現(xiàn)一個原來未曾見過的陌生的魯迅。要之,有事實表明,由于與蔡元培曾有舊怨,魯迅當年在是否去吃“撰述員”這碗飯的問題上曾有過一番痛苦的思想斗爭。但歷史的結論告訴我們,他最終是“吃你沒商量”地接受了蔡元培所安排的這個“無聊”的飯碗,一吃便是四年多,直到因“絕無成績”〔8〕被大學院裁撤為止。
閑話扯遠了,還是回到“月薪三百元大洋”這個本題上來罷。每月三百元大洋,這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。據(jù)陳明遠先生在《中國第一代自由撰稿人經(jīng)濟狀況》〔9〕一文中的考證,同時期上海一個五口貧困之家每年有四百元即可維持基本生活;當時典型的自由撰稿人柔石剛出道時月收入只有三十至四十元,二三年后才提高到百元左右。通過這一橫向比較,可略知月薪三百元大洋的份量。正是這筆豐厚的固定收入,正是這只“平平穩(wěn)穩(wěn)”的飯碗,成了初到上海的魯迅的救命錢,使他得以在上海灘上安身立命,并為他進而操自由撰稿之業(yè)、打“壕塹戰(zhàn)”奠定了牢靠的經(jīng)濟基礎。1932年,“特約撰述員”的待遇被裁,魯迅的經(jīng)濟狀況頓感拮據(jù),無奈之下,竟想到了把與許廣平的往還書信拿來出書換錢。他當時曾致信許壽裳云:“為啖飯計,擬整理弟與景宋通信,付書坊出版以圖版稅!薄10〕此事亦可從側面說明大學院的干薪對于魯迅來說是何等重要?梢赃@樣講,假如沒有這四百九十兩黃金(相當于今五十一萬元)的收入,以魯迅那樣的性格,那樣的健康狀況,他能否活到五十六歲,肯定是一個未知數(shù)。這樣說并非聳人聽聞,因為在舊社會的上海灘上,年紀輕輕的文化人早歿于貧病交加(如蔣光慈、朱湘等便是如此)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新聞。
對于魯迅當年面對大學院的豐厚“官飯”所作出的抉擇,我們今天的人們自然沒有必要更多地說三道四,魯迅畢竟也要吃飯呀。如果有人據(jù)此而指責魯迅無節(jié)操無骨氣,則未免有鉆牛角尖之嫌,但是,如果竭力掩蓋、淡化乃至曲解這段歷史,則同樣有悖于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。
陳明遠先生為魯迅算賬達數(shù)年之久,他當然非常清楚來自大學院的收入對于魯迅的極端重要性,但他卻強史就我地硬說后期魯迅“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分”,何出此論,實令人匪夷所思。自由撰稿人者,賣文為生也;坐領大學院干薪者,吃“官飯”也。賣文為生與吃“官飯”,二者涇渭分明,不容假借。既認定魯迅四年中累計從大學院領得四百九十兩黃金,又說同時期的魯迅身為自由撰稿人,這難道不是明顯地前后矛盾么?或許,在陳先生看來,區(qū)區(qū)四百九十兩黃金對于魯迅這樣的“大腕”來說,實屬“毛毛雨”,充其量只夠愛子海嬰的糖果錢,因而可以忽略不計吧!
陳文謂:魯迅“后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分,九年收入相當于今二百一十萬元,平均月收入相當于今二萬元以上”,遠遠超過北京公務員時期(相當于今)“九千多元”的月收入。這里的算賬方法很成問題,至少有“移花接木”之嫌,第一,二百一十萬元中肯定包括大學院干薪五十一萬元,為什么非要將其與寫作收入捆在一起算?難道這筆巨款也算“撰稿”收入?第二,魯迅后期的平均月收入肯定會高出前期,因為后期的版稅收入中包含不少前期作品的再版收入,這條“規(guī)律”適用于所有的成名作家。陳先生的這一發(fā)現(xiàn),又能說明什么問題呢?有多少個讀者便有多少個魯迅,陳明遠先生筆下的魯迅是一位獲得了巨大成功的自由撰稿人。這個魯迅硬是靠著手中的那支“金不換”便掙得了足夠的錢,因而足以“超越‘官’的威勢,擺脫‘商’的羈絆”,“自食其力,自行其事,自得其樂,堅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獨立人格”,并“永遠成為文化人的榜樣”(以上均系陳明遠語)。可惜,這個新魯迅與歷史上的那個真魯迅似有相當距離。但另一方面,陳先生又“求證”心切,這就難免使自己的文章前后矛盾,漏洞頻出了。
筆者認為,要替歷史人物算經(jīng)濟賬,首先要擺正心態(tài),應當是從事實和數(shù)據(jù)中引出結論,萬不可“大膽假設”而不“小心求證”。有鑒于此,筆者頗想湊個熱鬧,在陳先生的研究成果基礎上也來替魯迅算一筆賬:
魯迅一生所掙的錢相當于今三百九十二萬元,其中:
北京公務員時期收入相當于今一百六十四萬元,占總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二;
在上海領大學院干薪相當于今五十一萬元,占總收入的百分之十三;
廈門、廣州教書收入相當于今十七點五萬元,占總收入的百分之四;
其余為寫作收入,相當于今一百五十九點五萬元,占總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一。
數(shù)字是最有說服力的。綜上可得出結論:魯迅一生以吃“官飯”或曰“財政飯”為主,比重達百分之五十五;寫作收入只占總收入中的小頭,真正賣文為生只有最后的五年時間。所以,將魯迅視為典型的自由撰稿人似缺乏足夠的依據(jù)。
魯迅生前經(jīng)常訴苦,后世的研究家們也每愛圍繞魯迅的“苦”作文章,這或許不無一定的理由,但換個角度看問題,平心而論,魯迅的一生又何嘗不是苦中有“幸”。1912年,在浙江老家失業(yè)的周樹人由許壽裳牽線,經(jīng)蔡元培提攜謀得了教育部“僉事”的差事;十六年后,在上海失業(yè)的魯迅,復由許壽裳牽線,復經(jīng)蔡元培關照,得以迅速實現(xiàn)了“平平穩(wěn)穩(wěn)地吃一口飯”的愿望。一前一后的歷史是如此驚人地相似,堪稱是中國現(xiàn)代文壇上的一段佳話。十八年的“官飯”,保證了魯迅自“而立”以后,得以基本保持“中間階層”(陳明遠語)的生活水平和安定的寫作環(huán)境。相比之下,舊時代的多數(shù)文化人就遠遠沒有這般幸運了。如此榜樣,又豈是誰都可以效法的?
“離開了錢的魯迅,不是真正的魯迅,更不是完整的魯迅”,此言極是,本讀者雙手贊成。不過,筆者認為還應該再加上兩句:離開了蔡元培等人關照(恩惠、恩賜、提攜)的魯迅也不是真正的魯迅,更不是完整的魯迅。
注釋:
〔1〕見《新華文摘》,2000年第3期。
〔2〕魯迅:《1927年9月19日致翟永坤》。
〔3〕魯迅:《1927年11月20日致紹原》。
〔4〕魯迅:《1927年10月21日致江紹原》。
〔5〕魯迅:《1927年10月31日致江紹原》。
〔6〕魯迅:《1927年11月7日致章廷謙》。
〔7〕魯迅:《1927年12月9日致章延謙》。
〔8〕魯迅:《1932年3月2日致許壽裳》。
〔9〕見《社會科學論壇》(河北)2000年第1期。
〔10〕魯迅:《1932年8月17日致許壽裳》。
原載:二〇〇四年第五期《書屋》作者:趙陵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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