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語文第二冊《鴻門宴》一文里,有“懷王于諸將約曰:‘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’”句。課本把這句話的“王之”注釋為“就是‘以他為王’。根據(jù)這個注釋,“王”在這里就是意動用法!豆糯鷿h語語法》(康瑞琮編著,遼寧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)一書第六頁又把它作為使動用法,“王之”譯為“使他作(秦地的)王”。究竟哪一種譯法對?如何判斷名詞活用動詞后,在句中作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?本文就此略抒管見。在古漢語里,名詞活用為動詞,除了大量地充當一般動詞使用外,還偶爾用如使動或意動。遇到后一種情況,要想準確地判斷它在句是使動用法,還是意動用法,有時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例如《戰(zhàn)國策·齊策》里“孟嘗君客我”這句話,“客”本是名詞,這里用如動詞,后面跟著賓語代詞“我”。這句的“客”是使動用法,還是意動用法?“客我”又該怎樣解釋?翻開一些版本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見解不一。王力主編的《古代漢語》第三百一十七頁把這句的“客”解釋為名詞“用如使動”。照此解釋,“客我”就是“使我為客”。而《文言基礎知識》(孫鈞錫編著,河北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)一書又把它作為意動用法,將“客我”譯成“把我當作客人”。同樣是這句話,為什么會出現(xiàn)截然不同的譯法?究其原因,就是名用如使動或意動,它們之間在形式上沒有特殊的標志。它們的語法結(jié)構(gòu)相同,都是把名詞放在賓語前邊活用動詞:賓語詞類相同,都是由名詞或代詞來充當。由于這些共同點,在語法結(jié)構(gòu)上又無其它可供區(qū)別的標志,所以就給讀者判斷帶來一定的困難。
那么,是否有其它區(qū)別的標志?有,那就是可以根據(jù)上下文的意思來判斷,應該說這是唯一的標志。名詞活用作動詞后,如果在句中含有表示語“使”賓語所代表的事物成為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事物,這個名詞就是使動用法;如果含有表示主觀上“認為”賓語所代表的事就是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事物,就是意動用法。根據(jù)這一道理,我們聯(lián)系“孟嘗君客我”一句的上文,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孟嘗君是早已收馮諼做門下食客了。開始孟嘗君不重視他,周圍的人也瞧不起他,只給他吃些粗劣的食物。后來只是由于馮諼一而再地彈劍發(fā)牢騷,說“食無魚”、“出無車”,孟嘗君慷慨地答應了他的要求,給他“食之比門下之客”、“為之駕”,比門下之車客”,這時,馮諼才洋洋得意地對他的朋友說:“孟嘗君客我!笨梢姡@句話的“客我”,不是“使我為客”,因為馮諼早已是孟嘗君的食客了;而是“以我為客”!翱汀痹谶@里作意動用法。這樣,把全句譯為“孟嘗君把我當作貴客看待”,就比較符合馮諼說這句話的實際。
現(xiàn)在,我們再來分析本文開頭提到的“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”句里“王”字的用法!蓖酢弊x為wàng”,名詞用作動詞。在這句里它是用如意動,還是用如使動,我們也只能根據(jù)文意來判斷。如果把“王”看作意動用法,那么“王之”就是“以之為王”,就意味著懷王對“先破秦入咸陽者”只是主觀上承認他為王。如果把“王”看作使動用法,那么“王之”就是“使之為王”,就意味著不僅主觀上承認,而且要履行手續(xù),下令封他為王。懷王與諸將相約,目的是鼓勵大家英勇殺敵,早日亡秦。宣布封賞辦法就是達到這一目的采取的重大措施之一。因此,我們覺得把“王”作后一種解釋就更符合懷王說這句話的本意。
再者,我們還可以從其它文章里得到證實。例如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里有這樣一段記載:“漢王數(shù)項羽曰:‘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,曰‘先入定關中者王之!椨鹭摷s,王我于蜀漢,罪一!边@段話是劉邦對項羽的指責,逐一列舉項羽的罪狀。罪一里的“王之”、“王我”是對應用法。兩個“王”都是名詞用作動詞。根據(jù)文意,我們認為“王我于蜀漢”不能譯作“(項羽)承認我在蜀漢為王”,因為事實不是如此,是項羽“欲自王”,公然違背懷王當初同大家宣布的約定,不讓“先入定關中”的劉邦作秦地王,強行封劉邦到別處為王,所以這句只能譯作“封我到蜀漢為王”!巴跷摇钡摹巴酢痹谶@里
就是名詞用如使動。因此,我們根據(jù)后句文意推斷前句,懷王說的“先入定關中者王之”的“王”,也應是名詞用如使動。這樣,前后句文意才順,才能體現(xiàn)出兩個“王”用法上的對應關系!而欓T宴》節(jié)選自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,與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同出司馬遷之手!而欓T宴》里記敘的“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”與《高祖本紀》記敘的“先入定關中者王之”,指的是同一事情,說這話人的身分、對象、目的、語氣又都一樣,因此《鴻門宴》一句里的“王”也應看作使動用法,“王之”是“使之為王”,即“封他作(秦地的)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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