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政
丁毛同志在《焦仲卿、劉蘭芝愛情悲劇原因之眾說與我見》(《中學語文》93年1期)一文中,就人們對《孔雀東南飛》中主人公焦仲卿、劉蘭芝殉情而死的悲劇原因作了歸說,認為主要有“門第說”“越禮說”“守舊說”“情愛說”等,并羅列了各種說法的大概,從而分析說明“門第說是站不住腳的”,“越禮說也不能成立”,“守舊說的論據也不充足”,“至于‘情愛說’這種觀點,破綻就更突出了”。然后進一步說明:“劉蘭芝這樣一個美麗勤勞、孝順公婆、尊重兄長,與小姑相處也親善和順的姑娘,仍被驅遣,原因主要是什么?是她沒有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,引起了宗族意識非常強的焦母的極其不滿!”文章接著解說了什么叫“七出”,最后得出結論:“在宗法制社會里,娶妻主要是為了傳宗接代,服侍公婆是其次了。婦女不生孩子,就失去了自身在夫家存在的意義。無子而休妻是名正言順的。焦劉愛情悲劇正是由于劉蘭芝沒有生子而產生的。
丁毛同志的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。
假使劉氏因沒有生子而被休,那么縣令、太守又何以會看中劉蘭芝并派媒人來提親,難道這等婚姻大事,他們豈會不詳察?而劉母也一再提醒:“貧賤有此女,始適還家門。不堪吏人婦,豈合令郎君?幸可廣問訊,不得便相許。”且縣令的第三郎“年始十八九,便言多令才。”他家豈不怕害了三郎,斷了一房香火?當府君從媒人處得知劉蘭芝允婚,即“視歷復開書”,府君對其第五郎結婚的日子是否吉利,都這么慎重行事,難道對劉蘭芝結婚二三年不會生育兒女這等大事竟會毫不知情?退一萬步講,就算縣令和府君也知劉氏不會生兒育女,而慕其才貌先娶,以后再為他們的兒子納妾接香火,那么,焦仲卿家何嘗不可也不遣劉氏,而納妾生子,以續(xù)焦家香火?且焦家人口本不多,仲卿為吏在外,母老姑少,正缺人手,從“今日還家去,令母勞家里”的詩句來看,劉氏一走,焦母只好親自操勞家務,不遣劉氏,焦家可有“三日斷五匹”的搖錢樹,納一妾,即可為焦家接香火,何樂而不為?而焦母一定要“速遣之”,“遣去慎莫留”呢?可見,“無子而休”的說法站不住腳。
況且,既不給媳婦“自專”,又不給兒子“自由”的刻薄如斯的焦母,豈會在兒子問她對劉氏為什么不滿意時,僅是說:“此婦無禮節(jié),舉動自專由”而不說劉氏沒有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?即使在她槌床大怒之時,也沒有說劉氏無子,“吾意久懷忿”的焦母決不會有對劉氏顧面子的。
那么,焦仲卿、劉蘭芝愛情悲劇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?
細讀《孔雀東南飛》長詩不難看出,劉蘭芝是自請遣歸的。劉蘭芝為什么自請遣歸呢?
“君既為府吏,守節(jié)志不移,賤妾留空房,相見常日稀。”這是第一個原因。已和焦仲卿“結發(fā)同枕席”,“共事二三年”的劉蘭芝,卻因焦的在外為吏,遵守府里的規(guī)紀,不移情于家,而“相見日稀”、“常留空房”。十八九歲的年輕漂亮的劉蘭芝怎受得了這空房寂寞,痛苦的煎熬呢?焦仲卿出外為吏,給劉蘭芝帶來“伶俜縈苦辛”的痛苦,劉蘭芝在開頭的自敘中把它擺在前面,不是沒有道理的。《孔雀東南飛》產于漢末建安時期,當時,男子出游(或講學、或求學、或為官),常久留不歸,給家中妻子帶來的痛苦,這時期前后的文學均有反映。如鮑照《擬行路難》其三,反映了富貴家庭婦女愛情得不到滿足的愁怨。曹植的《七哀》也寫了思婦的懷念:“君行踰十年,孤妾常獨棲。君若清路塵,妾如濁水泥。浮沉各異勢,會合何時偕?”曹植的詩,不僅寫出了婦女們的的思念,哀怨,而且也寫出了她們的苦悲和發(fā)自內心的沉痛叫喊。最典型的要數曹丕的《燕歌行》:“賤妾煢煢守空房,憂來思君不敢忘,不覺淚下沾衣裳。”委婉真切地寫出了婦女在家守空房的孤單和痛苦。魏文帝都敢直言無諱地寫出當時社會中婦女的悲苦,身受其苦的劉蘭芝自己為何不能說?
劉蘭芝自請遣歸的第二個原因是焦母的恣意虐待。“十三能織素,十四學裁衣,十五彈箜篌,十六誦詩書”的劉蘭芝,嫁到劉家后,“雞鳴入機織,夜夜不得息。三日斷五匹,大人故嫌遲”。焦母故意挑剔,劉氏“奉事循公姥,進止敢自專?”但焦母偏說“此婦無禮節(jié),舉止自專由。”焦母硬說她無禮節(jié),并將她視為眼中釘、肉中刺,非遣去不可,仲卿求情,焦母堅決不允。“吾意久懷忿,汝豈得自由!”當仲卿跪告:“今若遣此婦,終老不復取。”她槌床大怒:“吾已失恩義,會不相從許!”正是焦母極端的蠻橫無理,獨斷專行,劉氏“不堪驅使”,感到“君家婦難為”,不得不自請遣歸。
焦劉悲劇的第三個原因是焦仲卿的軟弱無能。假若焦仲卿能在遵守府里的規(guī)則,專心不移的同時,并能處理好家務,悲劇可能不會發(fā)生。當他還家時,劉氏向她訴說“賤妾留空房,相見常日稀”的痛苦,他竟然沒有一句安慰之語,當劉訴說“夜夜不得息……君家婦難為”時,他雖然敢去問阿母,并提出“今若遣此婦,終老不復取”以示反抗,但阿母槌床大怒后,他只好妥協讓步,勸劉氏先回家,還怕劉不去,淳淳叮囑“慎勿違吾語”。當此之時,就是劉氏不想走,也不得不走了。焦仲卿表示“不久當歸還,還必相迎取”。劉氏則回答:“勿復重紛紜,……奉事循公姥,進止敢自專?晝夜勤作息,伶俜縈苦辛。謂言無罪過,供養(yǎng)卒大恩,仍更被驅遣,何言復來還?”劉蘭芝第二次向他說明自己受不了焦母的虐待,受不了沉重家務的折磨,受不了孤孤單單,留守空房的痛苦,希望他拿出主意或解決的辦法來,但焦仲卿竟拿不出自己的辦法和主意,他確實軟弱無能。小吏之職難去,母命難違,劉蘭芝的悲苦的根源仍在,劉怎能再返焦家?焦劉的悲劇必然不可避免。
悲劇的第四個原因是焦劉兩個人矛盾的性格。兩個人的性格都有逆來順受的一面,又有對愛情忠貞不渝,反抗壓迫的一面。劉蘭芝受到焦母的刁難和折磨,便自請歸遣;受到阿兄的訓斥和逼迫時,便又順從了她的阿兄。焦仲卿開始也敢向母親抗爭,但母親大怒之后,他又逆來順受了。為了忠貞的愛情和對壓迫的反抗,一個“舉身赴清池”,一個“自掛東南枝”。這是他們性格上的矛盾無法解決的結果。
總之,焦劉二人的愛情悲劇的原因是復雜的、多元的、立體的,既有社會的,又有家庭的,個人的,倘若因劉蘭芝到焦家二三年未生一男半女,便聯想到古代的“七出”,繼而推出“焦劉愛情悲劇正是由于劉蘭芝沒有生子而產生的”的結論,雖不為妄斷,但也失之偏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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