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(zhàn)國策
韓傀相韓,嚴遂⑴重于君,二人相害也。嚴遂政議直指,舉韓傀之過。韓傀以之叱之于朝。嚴遂拔劍趨之,以救解。于是嚴遂懼誅,亡去游,求人可以報韓傀⑵者。
至齊,齊人或言:“軹深井里⑶聶政,勇敢士也,避仇隱于屠者之間!眹浪礻幗挥诼櫿砸夂裰。聶政問曰:“子欲安用我乎?”嚴遂曰:“吾得為役之日淺⑷,事今薄,奚敢有請⑸?”于是嚴遂乃具酒,觴聶政母前。仲子奉黃金百鎰,前為聶政母壽。聶政驚,愈怪其厚,固謝⑹嚴仲子。仲子固進,而聶政謝曰:“臣有老母,家貧,客游以為狗屠,可旦夕得甘脆以養(yǎng)親。親供養(yǎng)備⑺,義不敢當仲子之賜!眹乐僮颖偃,因為⑻聶政語曰:“臣有仇,而行游諸侯眾矣。然至齊,聞足下義甚高,故直進百金者,特以為夫人粗糲之費,以交足下之歡,豈敢以有求邪?”聶政曰:“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者,徒幸而養(yǎng)老母。老母在,政身未敢以許人也!眹乐僮庸套專櫿共豢鲜。然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。
久之,聶政母死。既葬,除服。聶政曰:“嗟乎!政乃市井之人,鼓刀以屠。而嚴仲子乃諸侯卿相也,不遠千里,枉車騎而交臣,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,未有大功可以稱⑼者。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,我雖不受,然是深知政也。夫賢者以感忿睚眥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,而政獨安可嘿然而止乎?且前日要⑽政,政徒以老母。老母今以天年終,政將為知已者用!
遂西至濮陽,見嚴仲子曰:“前所以不許仲子者,徒以親在。今親不幸,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?”嚴仲子具告曰:“臣之仇韓相傀?猪n君之季父也,宗族盛,兵衛(wèi)設⑾,臣使人刺之,終莫能就。今足下幸而不棄,請益具車騎壯士,以為羽翼!闭唬骸绊n與衛(wèi),中間不遠,今殺人之相,相又國君之親,此其勢不可以多人。多人不能無生得失⑿,生得失則語泄,語泄則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也,豈不殆⒀哉!”遂謝車騎人徒,辭,獨行仗劍至韓。
韓適有東孟⒁之會,韓王及相皆在焉,持兵戟而衛(wèi)者甚眾。聶政直入,上階刺韓傀。韓傀走而抱哀侯,聶政刺之,兼中哀侯,左右大亂。聶政大呼,所殺者數(shù)十人。因自皮面抉眼⒂,自屠出腸,遂以死。韓取聶政尸于市,縣⒃購之千金。久之莫知誰子⒄。
政姊聞之,曰:“弟至賢,不可愛妾之軀,滅吾弟之名,非弟意也!蹦酥n。視之曰:“勇哉!氣矜之隆⒅。是其軼賁、育而高成荊⒆矣。今死而無名,父母既歿矣,兄弟無有,此為我故也。夫愛身不揚弟之名,吾不忍也。”乃抱尸而哭之曰:“此吾弟軹深井里聶政也!币嘧詺⒂谑。
晉、楚、齊、衛(wèi)聞之,曰:“非獨政之能,乃其姊者,亦列女也!甭櫿悦┯诤笫勒撸滏⒉槐茌硝爸D,以揚其名也。(《戰(zhàn)國策》卷二十七《韓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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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釋】
⑴嚴遂:濮陽人,字仲子,韓臣。
⑵報韓傀:向韓傀報仇。
⑶軹:地名,在今河南濟源縣南。深井里:里名。
⑷為役之日淺:為您服務的時日短。
⑸事今。号f注以“薄”為“迫”,指事情已經(jīng)到了急迫的時候。然于文義頗不順。疑“事今薄”中有誤脫,其意大體為交情尚淺一類。
⑹解:謝絕。
⑺備:足夠。
⑻因為:隨即對。
⑼稱:匹敵,抵得上。
⑽要:相約。
⑾設:指布列嚴密。
⑿得失:閃失。
⒀殆:危險。
⒁東孟:地名。會:諸侯不定期的聚會。
⒂皮面抉眼:即披面抉眼,割開面貌,挖出眼睛。
⒃縣:同“懸”。
⒄誰子:何人。
⒅氣矜:氣勢。
⒆軼賁、育而高成荊:超過勇士孟奔、夏育,高于古代的勇士成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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