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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中國古代的“天人合一”說
“天人合一”是強調“天道”和“人道”、“自然”和“人為”的相通、相類和統(tǒng)一的觀點。最早由戰(zhàn)國時子思、孟子提出,他們認為人與天相通,人的善性天賦,盡心知性便能知天,達到“上下與天地同流”。莊子認為“天地與我并生,而萬物與我為一”,人與天本來合一,只是人的主觀區(qū)分才破壞了統(tǒng)一。主張消除一切差別,天人混一。西漢董仲舒強調天與人以類相符,“天人之際,合而為一”(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號》)。宋以后思想家則多發(fā)揮孟子與《中庸》的觀點,從“理”“性”“命”等方面來論證天人關系的合一。明清之際王夫之說“惟其理本一原,故人心即天”(《張子正蒙注·太和篇》),但強調要“相天”“造命”,“以人道率天道”。天人合一各說,力圖追索天與人的相通之處,以求天人協(xié)調、和諧與一致,實為中國古代哲學的特色之一。
二、中國古代的天人之辯
天人之辯,即關于“天道”和“人道”、“自然”和“人為”關系的論爭。春秋末至戰(zhàn)國時期,“天人之辯”成為哲學爭論的中心問題?鬃诱f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!钡矎娬{“畏天命”的必要。墨子重視人的“強力而為”,但又提出“天志”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。老子指出“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;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余”,提出人應當順從自然。子思、孟子主張?zhí)烊撕弦恢f,認為人只要擴充“誠”的德性,就“可以贊天地之化育”,“與天地參矣”(《禮記·中庸》)。莊子則主張“無以人滅天”,“牛馬四足,是謂天;落(絡)馬首,穿牛鼻,是謂人”,以為一切人為都是對自然的損害。荀子認為“天”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,提出要“明于天人之分”,主張“制天命而用之”。后天人關系一直成為哲學上長期爭論問題之一。西漢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和天人合一思想體系。唐中期,“天人之辨”又出現(xiàn)高潮,柳宗元用元氣來解釋宇宙起源和宇宙的無限性,劉禹錫對天與人的職能作了區(qū)分,并提出“天與人交相勝”的觀點。宋代理學家大都從物我合一論證天人合一。
(選自《辭!,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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