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愈(768~824)字退之,河陽(今河南孟縣)人,郡望昌黎(今屬遼寧)。故他又自稱昌黎人,世稱韓昌黎。
韓愈的高祖、曾祖、祖、父都做過朝官或地方官。但其“三歲而孤”,由其兄韓會(huì)撫養(yǎng)。韓愈在《與鳳翔邢尚書書》中自言“生七歲而讀書,十三而能文”,可能與韓會(huì)的撫育有關(guān)。父輩能文者有韓云卿,李白稱他“文章蓋世”。韓愈也說:“愈叔父當(dāng)大歷世,文辭獨(dú)行中朝!庇纱丝磥恚n愈既出生于官宦之家,叔父與兄又都以文章名世,這樣的門第對于他后來的趨向有一定的影響。韓愈時(shí),家道已中落,而且韓會(huì)早死,韓愈隨寡嫂顛沛流離,《祭鄭夫人文》云:“就食江南,零丁孤苦。”韓愈二十歲時(shí),赴京師求官,又曾“窮不自存”。
韓愈初到長安謀考進(jìn)士,在《答崔立之書》中說:“仆始年十六時(shí),未知人事,讀圣人之書,以為人之仕者,皆為人耳,非有利乎己也。及年二十時(shí),苦家貧,衣食不足,謀于所親,然后知仕之不唯為人耳。乃來京師,見有舉進(jìn)士者,人多貴之。仆誠樂之,就求其術(shù)!钡撕笈e進(jìn)士,三次落第,終于寄食于人。
直到貞元八年(792),韓愈二十五歲,始中進(jìn)士。這次考試,由陸贄主考,梁肅、王礎(chǔ)為佐,號(hào)稱得人。“所與及第者,皆赫然有聲”。除韓愈外,還有李觀、李絳、崔群、歐陽詹、王涯、馮宿等,“皆天下之選”①。韓愈此后又應(yīng)吏部博學(xué)鴻詞科考試,但前后三年,終于落選。此后,韓愈便上書宰輔,以求聞達(dá)。貞元十一年(795)三月之內(nèi)三次上書,竟無消息。于是離開京師,到地方為佐吏,先佐汴州,又佐徐州。直到貞元十八年(802),韓愈才得國子監(jiān)四門博士。貞元十九(803)年十月,又與柳宗元、劉禹錫等同為監(jiān)察御史。
韓愈以書生而得官,立即上書言事,卻不料《御史臺(tái)上論天旱人饑狀》一奏,即得罪“專政者”,貶為連州陽山令②。十年謀官,兩月即貶。當(dāng)“永貞革新”的期間,韓愈正在貶所。永貞元年(805)八月,憲宗即位,韓愈遇赦,移官江陵,為法曹參軍。元和元年(806),奉詔回長安,充國子博士。因避謗毀,求為分司東都,移官洛陽。又因“日與宦者為敵”,降職河南縣令。
韓愈這幾年的貶官生涯,對于思想文章都有裨益?上зH官不久,又回長安。元和六年(811),遷為尚書職方員外郎,坐論柳澗,調(diào)為國子博士。元和八年,遷比部郎中,史館修撰。元和十二年,因附議裴度用兵淮西,被任為行軍司馬,功成之后,遷刑部侍郎。元和十四年(819),正當(dāng)憲宗妄圖福田,迎接佛骨之時(shí),他又上書直諫。《論佛骨表》一疏,引起憲宗震怒。一封朝奏,夕貶潮陽。一到貶所,他立即上表請罪,長慶元年(821)又返長安做官。由兵部侍郎轉(zhuǎn)吏部侍郎、京兆尹。
韓愈二十年間,兩次貶官,都由極諫,說明其人確有正直的品質(zhì)。但貶官不久而又升官,則是他的不幸。如果長期被貶,成就可能更高。晚歲定居長安,沒有寫出更好的文章。
韓愈卒于長慶四年(824),終年五十七。韓愈的生平事跡,見《舊唐書》卷一六○、《新唐書》卷一七六及皇甫湜所撰《神道碑》、李翱所撰《行狀》。著作有《昌黎先生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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