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作品:論河北京東盜賊狀
文章作者:蘇軾
蘇軾檔案資料:北宋文學(xué)家
論河北京東盜賊狀摘抄 論河北京東盜賊狀經(jīng)典語句 共收錄論河北京東盜賊狀的好詞好段好句1條
宋·蘇軾《論河北京東盜賊狀》。敕(chi赤):皇帝的詔令。峻刑:嚴厲的刑罰。誅:誅殺。警:警戒。這兩句大意是:皇帝頒布詔令.對盜賊處以嚴刑峻法,這樣可以收到殺一個警戒一百個的社會效果,“殺一警(儆)百”是教育人、警戒人的一種方法和手段,使眾人從被殺的一個受到警戒,從而以法來規(guī)范自己的行為,不去以身試法。古代的“盜賊”往往指揭竿而起的平民,封建社會的“嚴刑峻法”是為維護封建統(tǒng)治服務(wù)的,只能有批判地繼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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